第12节(1/2)
作品:《假少爷不想吃苦了》
香香软软的小东西偷偷钻进怀里,他的心都化了。
这事第一次发生吓到了保姆。
后来,习以为常。
父母葬礼结束的那几晚,还是高中生的陆霆也很迷茫,他也不是天生的钢铁心肠,百毒不侵。
他与弟弟相拥睡觉才能安心。
小简琢似乎依稀知道自己只剩下哥哥,夜里要紧攥住他的衣服才肯睡,稍离开一会儿便哭闹。
以前小简琢自婴儿时期起有个阿贝贝,是根小胡萝卜毛绒布偶,被压扁了,变成胡萝卜干,从此也不要了,哥哥是他新的阿贝贝,再也没换过。
有次,少年陆霆把这事告诉朋友。
朋友骇然:“多烦人呐!”
陆霆不满:“哪里烦人?那么可爱!”
差点因此绝交。
朋友们明白过来,陆霆的弟弟是他的逆鳞,丁点坏话都不能说。胆敢嫌弃一句,陆霆就变成暴君。
只要他的宝贝弟弟依偎在他心口,他就有无穷的能量。
他想,他要长成一棵宽大的树,护佑他的宝贝弟弟不经受半点风雨。
陆霆是那样的喜欢他的宝贝弟弟。
这种喜欢是直觉的、原始的、不计回报的,甚至仅用亲情难以概括,从他们相依为命的那天起,彼此的人生根须便纠缠生长在一起。
陆霆曾以为他们兄弟到死也不会分离。
简琢高三那年,陆霆与他先前最后一任女友分手。
两人在生意场上相识,门当户对,举案齐眉,感情稳定如井水,本来都已走到谈婚论嫁的地步,突然毫无预兆地分手。
和平分手,利益继续。
有朋友为他担忧:“这次又是为什么分了?以前总说,因为你弟弟不喜欢,怕你的宝贝被欺负,但上回你不是说,你弟弟喜欢新嫂子吗?你在不爽什么?陆霆,你已经不年轻了。男人花期短。别以为你会永远俊美迷人。更何况,你弟弟已经长大,马上要成年了,他很快也会寻得自己的爱人,组建家庭,离开你身边。到那时,你准备孤家寡人到老吗?”
他弟弟会离开他?
陆霆冷冰冰说:“他成了家也可以住在家里,以后他有了孩子也是,我一起养。”
朋友听得目瞪口呆:“你占有欲过强,小心弄巧成拙,反惹得小琢嫌厌你。青春期小孩多叛逆,最讨厌你这样非要全盘控制的家长。”
陆霆却很有自信:“我弟弟永远不会讨厌我。”
而现在——
当他来不及换洗,一身酒气地来到警局接简琢时,他所见到的简琢像只惊弓之鸟,畏怯发抖。
他想,简琢大抵是不讨厌他的。
讨厌一个人也是很需要些气力的,同爱一样。
而简琢只是怕他。
他倒情愿简琢讨厌他。
第22章
“谢谢您。”
简琢低头说。
顿了顿。
又改口,生疏地说:“谢、谢谢、哥。”
陆霆这次帮他这么大忙,他总得喊一句“哥”。
像一种报答。
真是万箭穿心。
陆霆想。
他凝看简琢。
这小子多么厉害,只需一个字就能叫他发疯。
简琢头越低越深。
陆霆巡睃他的身上,三个月不见,变成瘦的不像话,先前穿身上服帖的衣服颇有点空荡荡,头发乱翘,皮肤黯淡,身上还有一股垃圾发酵的嗖臭味,神色萎蔫。
他想起一个朋友养了只小猫,有天不小心逃出去,煞费周折找回来,那小猫流浪半个月,被折磨得又脏又病,朋友却不嫌弃地抱在怀里,大哭说:“回来就好。”
他现在一点儿也不生简琢的气了。
他生自己的气。
他明知道简琢是温室小孩,怎么能真的撒手不管?
之前简琢和程明纶在一起时,他不是也忍着酸水,暗地里照顾吗?
君子爱人以德,小人爱人以姑息。
他可能就是个小人罢。
算了。
先回去。
陆霆亲手给简琢打开车门,简琢却犹豫驻足。
陆霆不明白,心焦起来:“又怎么了?”
不想回去么?
简琢不好意思地说:“我摔在垃圾堆里,衣服上有脏水,我怕毁坏车座的昂贵皮革。”
陆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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