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节(1/2)
作品:《疯人院捡来的天赐竹马(疯批竹马养废我)+番外》
何作用,飞鸟一天比一天的憔悴不堪。
光滑斑斓的彩色羽毛变得黯淡无光,他不再唱歌,也不会站在狼王的肩膀叽叽喳喳了。
狼王彻底慌了,急得不知所措。
他在某个夜晚伸展四肢,在漆黑的森林里奋力奔跑着发泄情绪,跌跌撞撞碰上许多石头与树干,却依旧没有要停下的意思。
树林的影子犹如三倍速的放映机一般在身旁猛地划过,过往的快乐回忆打湿了他的眼圈。
狼王想不通,怎么想都想不通。
他不愿意打开笼子的铁门,这辈子都不愿意。
但飞鸟瘦了,哭了,不高兴了。
他跑啊跑,跑到全身冒着热汗,跑到太阳从林间的缝隙升起,跑到瀑布的激流哗哗涌下。
狼王最后还是没想通。
他经过一整晚的思考,只看清了一件事。
那就是飞鸟已经骨瘦如柴。
狼王难受的总结:他没办法了。
他是真的没办法了。
狼王拖着疲惫的身子,走到飞鸟的笼子前。
将孤傲的脑袋抵在冰冷的铁门上,耳朵拉拢着,用沙哑的嗓子,情绪崩溃的开口:
“我放你出去,你可以好好吃饭吗?”
飞鸟也很爱狼王,他看出爱人的不安与狼狈,于是保持着初衷安抚道:
“我只是去天空飞上几圈,很快就回到你身边,相信我。”
狼王哭了。
他无力的扒着铁杆,再也没有了位高者的权重威严,泪水一滴滴滑落,浸湿了软毛与铁杆。
他抽泣着,用锋利的爪子一点一点的,慢慢将笼子打开。
嘴里一遍又一遍的,一字一句的,哭喊着点头:
“我信、我信、你可以好好吃饭吗?”
狼王不明白飞鸟为什么非要出去,为什么非要证明自己飞的很高。
他自始至终都不明白。
他打开笼子,顺着飞鸟的心,仅仅只是想让自己的爱人多吃一点食物,多长点肉。
然后再次变成活蹦乱跳,叽叽喳喳,偶尔掐着调子唱歌的飞鸟。
飞鸟终于可以出笼,他激动的望向天空,兴奋的不能自已。
他在临走前亲吻了狼王满是泪水的眼角,用此生最温柔的声音保证:
“我很快就回来!”
他展开酸硬的翅膀,翱翔在自由广阔的天地。
他看了山,看了水,看了大海与花园。
回来时还携来一片永不枯萎的梧桐树叶。
他告诉路上朋友,这是他专门送给自己爱人的。
朋友们疑惑不解:“你这么轻易就爱上他啦?”
飞鸟一脸护犊子的表情:“我一直很爱他啊!”
看到远处飞回来的爱人,高冷孤傲的狼王也开始激动的疯狂摇尾巴!
他张开獠牙利齿,然后反差萌的把飞鸟舔了个遍。
于是飞鸟又顶着一头湿漉漉的羽毛再次飞向天空。
他跟路上的朋友指了指自己湿答答的脑袋,满脸炫耀:“你看!爱的证据!”
*
*
【接下来就是甜甜的恋爱啦!!!我要甜死所有人!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第118章 见家长
知乐(le)市是座临海的经济城市。
这边的建筑规模不比华国最鼎盛的国际大城,但城市发展稳定,风景也是一流的美,露营旅游都是很好的选择,生活节奏确实要轻松很多。
这里的知乐大学则是华国出了名的学院。
最为突出的便是里面的艺术系,其中包括建筑设计、服装设计等,人文艺术方面与音乐在里面也能出类拔萃。
诶嘿,扯远了。
我们要讲的故事发生在知乐市海边的一座别墅内。
现在是临近冬季的下午三点。
冰凉凉的海风吹来,裹卷着肆意潇洒的味道。
长期生活在西方的两人自然而然的喝起了下午茶。
贝格森端着点心向别墅后方的花园走去,另一只手上还拿着毛毯。
花园里,温木懒洋洋的靠在躺椅上,遮阳棚也没能挡住他现在好到爆表的心情。
他脑袋垫着手背,唇角的那抹弧度似乎从未消失,白皙精致的五官充满了青春的味道,似睡非睡的,眯着眼享受新鲜空气。
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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