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节(1/2)
作品:《阳光下的罪恶+番外》
提议我们一起搬去大一点的城市居住。“那里的人从不关心邻居是谁,就算发现隔壁住了et他们也不会大惊小怪。”他这样总结大城市里的居民。
派克先找到了一份工作,然後我们开始准备搬家。他对无法为我们租更大一点的房子表示愧疚,并保证一旦自己的事业有了提升就立即想办法找一栋和我们现在差不多的独立别墅。父亲将一张银行卡递给他,那上面有著一个天文数字一般的存款金额,这些钱足够我们在大城市的郊区买一套别墅。父亲说那是他这些年来的积蓄,我有些怀疑也许这些钱是他从家族中带出来的。
我们最终还是在市中心买了一套公寓,原因是那里距离派克上班的地点更近一些,而且爹地也说他想体验一下生活在繁荣大都市的感觉。後来,我成为了一名市立图书馆的管理员,那里的良好气氛有助於我获得灵感。在工作之余,我写的剧本非常抢手,当然不至於到炙手可热的程度,但还是可以一本接一本地为我获得丰厚的报酬。
就像派克说的一样,在大城市里没有人会管你是什麽样的人,你每天晚上跟什麽人做爱。在自身利益不受到侵犯的时候,市民们往往对陌生人表现出令人惊讶的容忍和冷漠。
於是阳光下的罪恶还在继续。我每天都在庆幸,十五岁那一年的夏天撞破了爹地和派克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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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的话:
终於一口气搞完了+?:.?!(*′?`)??.:?+
还有两个番外,我歇一歇就写。第一次写肉文,希望这个故事大家能喜欢xd
番外一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的母亲经常在深夜对我说很多我那时还听不太明白的话。她提到父亲,提到他曾经呆过的军营。“他就要回去了,回到那群喜欢互相操屁`眼的男人中去。”母亲用平直的语调反复说着同样的内容,当然其中最多的还是诉说父亲并不爱她,也不爱我。而后一点恰恰是让我无法接受的。
所以,每到这个时候,在母亲离开之后,我就会拖着我的鳄鱼抱枕,轻轻敲开父亲的房门。那个长着迷人绿眼睛的男人会一把抱起我,把我放在自己的床沿,跪在我面前查看我的情况。他总以为我是刚刚做了噩梦或是被屋外的鸟类惊醒。
我哽咽着,在母亲面前无法流下的眼泪唰唰地向外涌出。我一遍有一遍地问他,问他是否还爱我。父亲小心翼翼地抹去我的眼泪。他的手指骨节分明,粗糙的指腹擦过眼角的时候有些微微刺痒。他不厌其烦地向我保证,他爱我胜过世间的一切,说我和那个还躺在摇篮里的爱哭鬼一样,都是他生命中不可或缺的阳光。
于是我满足了。虽然我记得,在每次意识模糊之前都抓着父亲的手指,但是醒来时却总是在自己的小床上。
我偶尔也想要反驳母亲,告诉她起码父亲是爱我的。但母亲在深夜走进我房间的时候,眼神总是那样的恐怖,两只褐色的眼珠像是丝毫无法聚焦一样落在我的身后。有时候我甚至怀疑她是在梦游,如果不小心打搅了她,也许她就会像图片故事里的巫婆一样,冲过来拧断我的脖子,再将我投入沸腾的煮锅。
那个女人最终还是扮演了一次巫婆的形象,只不过那也是她的最后一次。那一天,她以一种奇异的姿势伏趴在楼梯的最后两阶上,半张面孔都被鲜血染红了。父亲站在二楼的楼梯口,脸上带着一种心有余悸的表情。看着这一幕,有一瞬间,我甚至想起了图片故事里最终战胜了邪恶巫婆的王子。
然后,那个正躺在父亲臂弯中的爱哭鬼突然嘶声力竭地大哭起来。我也突然看到了顺着父亲手臂滴落的鲜血。在父亲的胳膊上,血液正从一个深深的口子里不断涌出。我注意到,一把染了血的裁纸刀躺在距离那个女人不到半米远的木地板上。
于是我想也没想就冲了上去,将那把刀捡起来,丢向客厅中央。现在好了,巫婆再也没有可以伤害王子的武器了。我将视线从那具扭曲的尸体上移开,呆呆地看着站在楼梯口的男人。
父亲突然大叫了一句什么,然后是一阵兵荒马乱。我忘记了后来具体发生了什么,只知道今后我再也不用害怕在深夜被一双冰冷的手弄醒了。
一个星期后,我从一个伯父口中得知了家族的最新决定。在这个四处充满了上下级之间刻板严肃气氛的地方,是没有人会因为你年纪小就对你隐瞒任何事的。在他们的观念中,命令已经被下达,我所需要做的就是及时整理好需要带走的东西,然后和那个爱哭鬼一起准时离开。
当然,大概是继承了父亲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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