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了是不?哦不,说错了,他俩之间算什么爱情,说的文艺点那就是我们在一起,图的是个精神食粮,说的直白点,不过是自己单恋他,而他不过可怜自己才说在一起罢了。

    迄今为止,王可从秦非眼中看出他对自己没有半点的爱情,在他眼中,有的只是一个不可以放手的好兄弟而已,可惜,王可要的不是兄弟。

    可是没办法,谁叫自己爱他,谁叫自己离不开他呢,只好这样了,利用这男人的习惯,利用这离不开的习惯,只好将他跟自己绑在一起,大家一起相互折磨吧,反正他王可也不是什么伟大的人。

    “秦非,有空和博伶一起出去走走吧,她毕竟是你的未婚妻。”

    类似民国时期的书房,身穿中山装的老人看起来尤为严肃。

    ……

    “知道了爷爷。”秦非静默半晌,才应了下来。

    博伶是一个美人,最初秦非对她的印象非常不错的,她识大体,不会像之前交往的情人黏人,也没之前的情人那么喜欢追问自己的行踪,本来他们可以成为一对佳偶的,可惜那天她在办公室强吻了他,令王可误会后,秦非就没有想和她结婚的念头了,这个女人,太过工于心计了,不适合他。

    ☆、第三十四章 (1458字)

    “你回来啦?”刚一打开门,秦非就看到王可坐在沙发上等自己,已经很晚了,他还没去睡。

    “恩,回来了,你怎么还没睡,那么晚了。”

    “等你啊。”王可上前将秦非脱下的外套挂上,又转身给他一杯拿铁,这是自己刚刚磨的,还是热的。

    秦非喜欢从外面回来的时候喝上一杯现磨咖啡,他喜欢坐在沙发上一边品尝一边看财经杂志,不管回来多晚,他都会如此,这真是一个奇怪的习惯。

    “那个水我给你放好了,等下你喝完你就洗澡吧,我先去睡了。”王可边说边打着呵欠往卧室里走去。

    “恩。”淡淡的应了声,秦非继续专注的看着手中的杂志,可惜精神却不怎么集中了。

    最近王可很奇怪,每天下班都是先回来,然后买菜做饭等自己回来,如果没回来,如果自己在忙,抽不开身,他就会像今天一样坐在沙发上等自己。

    已经连续一个月了,他都是如此,有点心烦,又有点得意,总之,王可现在彻底的影响了自己,每天见不到他就会浑身不舒服,见到他了又会心烦,真是受够了!

    最近爷爷老是让自己陪那个女人,说什么婚前培养一下感情,培养什么啊培养,那个女人真的倒尽胃口了。

    每次跟她约会的时候,老是撩拨自己,恨不得当场跟她上床,吃饭的时候,面上优雅可人,可桌底下,老是拿那腿蹭自己,要么就是看电影的时候,趁着电影院里黒不隆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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