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1/2)

作品:《旧照片+番外

    饱饭,黎宇是个孤儿,赵慕也是,他们没有经济来源。赵慕每天都要写歌,纸一沓一沓的买。黎宇办了假身份证冒充成年人去当搬运工,身上都是麻绳勒出来的痕迹,很久都消不掉。

    “你看,”他第一次拿到工钱时,给赵慕买了半只超市打折的烧鸡,“这是给你的礼物!”

    而为了这点礼物,青色的,紫色的,黎宇原本有漂亮的蜜色皮肤,都被那些麻绳的勒痕分割成了一块一块,就像是勉强缝在一气的破布,丑陋不堪。

    黎宇笑,帅气的剑眉高高地扬起,讨好地把烧鸡往赵慕眼前凑。

    可是赵慕却哭了。

    .

    大男孩沉默地掉泪,低着头一声不吭,狼吞虎咽地吃掉了那半只鸡,他好久没吃肉了,他觉得这只烧鸡太好吃,好吃到他都流泪。

    黎宇就在一旁支着头,流氓兮兮地抖着腿,笑嘻嘻地看赵慕,满脸的满足——虽然他也很久没吃上肉。

    .

    赵慕是骄傲的,他拒绝卖唱,他觉得那是一种乞讨。

    “我的艺术不是为了祈求同情的!!”他曾愤怒地这么说,“别人不可以侮辱我!!”

    他是那么的骄傲,那么的自命不凡,可是第二天,赵慕提着小提琴去了地铁口。

    他有一副好嗓子,唱起歌来声音轻柔得像情人的私语,他每天站在地铁口卖唱,有时会被保安驱逐,但大多数时候能讨到些钱。

    不多,仅够糊口。

    他非凡的音乐天赋除了替他带来了黎宇这个爱人以外,几乎再没为他的人生做出任何贡献。

    作者有话要说:

    ☆、02

    02。

    然后,时间就这么慢慢地流淌。。

    黎宇是个很顾家的好男人,也喜欢平平淡淡地过日子,有些事情——情啊爱啊什么的——其实并不是那么的伟大,年岁久了,所有的激情都会酿成细水长流。。

    至少黎宇是这么想的。。

    他挺喜欢细水长流这个词,因为它听起来就像是只要珍惜着这段感情,那么爱就会永远地在那里,任凭风吹雨打。而细水长流也并不代表着不爱,相反,正是因为爱浸透了身上每一个细胞,赵慕才是在他心上扎了根。。

    他爱赵慕。。

    你能想象吗?一个一米八的爷们儿汉子窝在狭小的厨房里娴熟地切着萝卜丝的模样,而他身上通常还带着未消的伤,厨房外的小桌上坐着一个眉目如画的年轻人,那人身旁放着琴,手里写着歌。

    黎宇用他所有的爱浇灌着赵慕,他们曾经那么相配,那么相爱,然而在那个时候,时间离最初终究是过了五年之久。。

    五年。。

    赵慕啊,痛苦且疯狂。。

    当爱情在最初时带给他的幸福逐渐被理想不达的苦闷所淹没时,他学会了对黎宇咆哮。黎宇成了他的空气,他爱他,也知道空气的重要 xi_ng ,然而空气会离开他吗?。

    不会的。。

    于是他便肆无忌惮。。

    黎宇总是哄他,他快不知自己的斤两。。

    “我应该是个天才的!!”他经常怒吼着掀翻桌子,红着眼睛对着在漫天飞舞的白纸发脾气,“他们算是个什么东西,敢那么评价我!!!”。

    桌子上的菜撒了一地,粘糊糊地黏在地上,就如同他支离破碎的梦想与自尊。

    赵慕不是什么好东西,黎宇清楚地知道。。

    可又能怎么样呢?。

    唯有端着盘子蹲在地上,高大的身躯缩成一团,看看地上的菜还有没有能拾起来吃的部分。

    也许稍微沾了点灰,但这无关紧要,有灰的部分他会留给自己。。

    他爱赵慕,几乎把他惯坏。。

    ——而他所做的这些事情,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赵慕是一无所知。。

    他的心被野心和不甘所充满,硬生生地砌成了一块石头,任凭黎宇用自己的心拼命地暖,也暖不过来。。

    他们许久不同床,赵慕总睡在桌子上,睡着了脸也要对着那堆对黎宇来说是废物的纸。

    所以,黎宇当时想,也许感情到头了。。

    他爱着一个疯子,那个疯子却并非为他痴狂。疯子脑子里装了无数的东西,而他的梦想却只有疯子一人。他也不明白什么是理想,对于他而言,理想就是赵慕吃得好,睡得好,还有他微笑时眯起来的桃花眼。。

    黎宇曾说自己身上的伤痕都是赵慕给予的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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