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每天晚上十一点半就要上床睡觉,看半小时书才能入睡。

    当然,要是在星期五那天晚上,我就会成为一只夜猫子,因为星期六是我休息的日子,那天不用上班。

    所以,要是平日跟明威逛街吃饭,我就得在十一点前回到家。

    所以我本来想回答说,要在十点就乘车的时候,明威及时说道∶「我要在十点就回家了。」

    有点好奇,因为很少会听到这小子要赶回家,所以忍不住问道∶「你那麽早回家干什麽?」

    没想到,这小子一脸理所当然的样子,「我要回家看电视。」

    大家听听,这……这是什麽话?!

    按理说来,不是该把时间都给了新结识的我吗?!

    哼!

    想起来,就觉得肚子里有气。

    这呆子,还多说了一句∶「你不会连电视的醋也要吃吧!」

    啊?!我吃醋?!我也有吃什麽醋?!

    大家来评评理,我是这麽小气的人吗?

    呃……或许有一点点吧!

    我很大方的点点头,「没错!恭喜你发现了这一点喔!」

    「不是吧!只是电视而已。」嗯!看来他是不会明白的了。

    当然,以我的智慧也没让他太早回去看电视,因为在等车的时候,我硬要缠著他玩亲亲咬耳朵。

    就这样,他错过了大约五班车吧!我很聪明吧!

    嘿嘿!

    不过,回到家,一向很少看电视的我打开电视时,才发现那电视好像才刚开始不久。明威回家的路程比我短多了,所以他也没错过多少。

    哼哼哼!

    闷蛋情人之牵手(全)

    今天,翻了本以前念书时买的《诗经》来看,看到「执子之手,与子皆老」这一句时,不自觉地看了看自己拿著书的手。

    情人都会牵手,在海边也会牵手。

    不记得跟明威第一次牵手是什麽时候了,因为我们都没有太多机会可以这样做,两个男人在街上牵手是很奇怪的事吧!

    我和明威都不喜欢被当做怪物来看。

    这样的感情,有太多难处了。

    不过,我现在突然很想牵著明威的手呢!

    他昨天工作到很晚才睡,现在还在睡房里睡觉。

    於是我走进去,也不管有没有吵到他,翻开绵被钻了进去,在被里挨著他, M-o 到他的手紧紧地握著。

    可能我的手比较冷,这呆子居然甩开我,然後自己缩作一团的。

    「呆子,你好大胆!」生气地咕噜著,可是,又怕吵醒他。

    其实我还是很疼他的吧!

    不过,就算是我小小声的,也让他迷迷糊糊地睁开了眼。

    「嗯……你也要睡?」呆子就算睡著也是呆子,只见他转身向著我,手一圈把我抱著,又梦周公去了。

    把我当成抱枕喔?!

    看著明威的睡脸,真的真的好可爱喔!

    不明白为什麽长得这麽好看的人,会是个闷蛋!

    本来想牵手的,却被抱住……

    明威大笨蛋!

    终於,到了中午,明威睡饱了,我们一起到街上逛逛走走,看看有没有什麽东西买回家。

    我比较喜欢去看一些模型,好像是一些家具模型,一小件一小件的,放在家里的饰柜上,看起来很好看的。

    明威的购物 Y_u 比较低,大部分都只是陪我逛。他会留心去看的大概是书吧!每次经过书店都得停留半小时,别以为半小时是很短的时间,当你走在一条街上,每间书店都得停留半小时,那就是很长的时间了。

    走著走著,我们走到一处没有什麽人的小巷,我偷偷走上前,牵明威的手,他整个人呆了呆,再看了看我。

    当然,我笑得甜甜的给他看,所以,他用力地回牵著我。(後来,他跟我说是看到我「凶狠」的目光,不敢放开我的手……真气人!!)

    渐渐的,街上的人又多了起来,我很自然地放开他的手。心里倒是有点婉惜,要是能牵一辈子就好了。

    牵手,不过是一个动作,但是里面却包含了很多的情,很多的意,甚至是一生的决定。

    回到家里楼下的大堂,明威说道∶「我们走楼梯吧!」

    不由我发表意见,他就拉著我走楼梯了。

    明威在牵我的手呢!

    ^O^

    他一定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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