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节(1/2)

作品:《四块玉

    自己脆弱。也就是那段时间,他知道自己是个非常非常骄傲的人。或许骄傲的少年大致差不多吧,在心爱的人跟前可以特别温柔,却痛恨为任何理由哭泣。

    所以那一年多,之笛没有再哭过。当时成绩比较好的人看着他应付功课和考试的同时又经常和人鬼混,觉得不可思议;那些和他一起喝酒泡妞的家伙见他居然还能保持好成绩,也觉得不可思议。几乎所有同学都认为他是个怪物。但他知道这是因为他心肠正在变硬,才能做到这一点。狠心的人首先对自己狠,这其中包括不怜悯自己和严格自律;然后对别人狠,比如无视他人的眼泪,坚决不陷入和沉溺。

    那一年半之笛因此也没少看别人的眼泪。主要是同校的女生。但是对她们厌倦后,他想起在录相上也见过男人之间那些事,好奇之余,才发现身边还真有男同学在注意他。他们一个相貌普通,一个长得高大帅气,表现却差不多,见了他偷偷脸红,又忍不住偷偷看他,看完脸就看 Da-ng ,又喜欢跟着他一起上厕所。虽然他并不喜欢男的,也还是顺手牵羊,把他们哄得由着他肆意胡为,又尝到男人的滋味。从他们在他身下既难为情又难受地抽泣看到翻脸时他们的痛哭,他很少感到心软。不怜悯自己的人不会同情别人。他在索取他们的身体时,甚至没给过一个真正的亲吻。只在事隔几年之后,之笛才会暗自承认,那个阶段,他是从他人的眼泪中寻找快感,喝着他人的眼泪成长,好象他人的哭泣能取代他自己的哭泣一样。后来对刘静侬的戏耍只是小菜一碟,真正的残酷青春其实在高中后期。

    如果上大学没有遇见暮云,他会怎么样呢?之笛不敢想象。暮云那时候实在太好了,好得让他自己也跟着心软,甚至不计较他是男的,爱上了他。他本来以为自己不会再哭,结果又为了暮云大哭一场,并因此把上大学后勉强维持的清白生活延续下去。以至于到后来连暮云都以为他是个不食人间烟火、只会勾引捉弄人却少有强烈 Y_u 望的怪胎。

    这些经历,以及引发这些事件的种种情绪,虽然只要他不说出来,许帆就永远不会知道。但她也永远不可能理解。他太了解她了。但是她的话却真的让他有些心动。

    两人沉默了很长时间,许帆突然起身,说:“我该走了。”

    “别急着走,”之笛拉住她胳膊,微笑,“或许,我们真的应该再有个机会。”

    许帆茫然看着他,似乎有些不太相信。

    “我是说,我们应该给彼此一个机会,”之笛慢慢说,又不禁抱怨,“我真的、真的开始怀念以前了。都怪你。”

    于是许帆凑近身,先是小心翼翼地,然后非常热烈地吻他。他略觉有些不适应,很快也开始自然地反馈。生涩、单纯的少年时代确实彻底过去了。他们熟练流利地接吻,技术媲美八级工匠。

    两个身体在暌违多年后热情地重逢,既不需要偷偷 M-o  M-o ,更不需要毛巾来捂住呻吟,缠绵中多了一段自由奔放,比起少年时代的偷情,又是一种风光。他们似乎要把接近10年的分离全部用身体语言表达出来一样,拥抱着翻来覆去,彻夜不眠。

    飞花6

    之笛和许帆的复合,很快尽人皆知。

    热情的哥伦比亚人胡安固执地认为自己是之笛和许帆的丘比特,手里的金箭有意无意 Sh_e 中了他们。因此他在之笛请他吃饭喝酒数次之后,仍然不依不饶说:“Andy,你怎么感谢我都不过分,那次如果我坚持不陪你去纽约,你不可能再见到Fanny。”

    那些天 Xi_ng 浪漫的外国同学不用说了,就连学校里的中国同学,虽然更现实些,特意要求他说完与许帆从幼年到现在的情感历程(虽然是被抽掉情节的),都祝福他。这说明,在这个世界上,真正长期不变、细水长流的感情,实在是稀缺资源,之笛想。尽管他认为自己和许帆的感情实际上并不属于这一范畴。他总觉得这次和两个陌生人相遇相爱没多大差别,甚至更复杂些,因为涉及到今昔对比,恩怨交织。

    说话间又是一个春天。之笛还有一个学期就毕业了。按照他原来的打算,应该是拿到学位就回国。刚来美国时谈到这个想法,有些中国同学不大理解:“你读的专业找工作容易,这里大环境总比国内好些。再说,人家会以为你混不下去才回国。”

    之笛说:“我过我的,别人怎么想也顾不过来。”

    但是和许帆恢复关系之后,这一切都需要重新考量。他知道许帆不想回去,从平时很多无意中的谈话中就可以听出来。抛开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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