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节(1/2)
作品:《夏晶之子》
也不一定。
考虑了很久,我终于昂头吞下了这颗药丸……也许我终究不可能再有孩子,可是……
小豪,请你原谅妈妈的自私,好吗?
--
如果有人觉得我写得太过拖拉,请一定要告诉我噢。
还有请大家多给我提点意见。谢谢!^o^
第十八章
我认识了一个有趣的人。他说他叫季厚风,我说他叫季候风,来无影去无踪。
他说他是个自由摄影人,而且在摄影界颇有名气。可惜,我对摄影一无所知。在我眼中,他根本就跟我一样,是只蛀米虫,还奢侈地拿着相机到处谋杀昂贵的菲林。
我们认识的过程很偶然也很戏剧化。记得那是初秋的一个下午,我一个人轻踩着满地的落叶,在西澳柏斯的大街上漫不经心地走着,一阵很冒昧的闪光灯突然打乱了我的思绪。我眯着眼睛好奇地向灯光的来源望去,意外地发现就在我左边不远处,一个穿着短靴,全身黑衣的男子正拿着相机潇洒地对我微笑,还做了一个“OK”的手势,仿佛我和他早已认识。
他说:“你忧郁的气质和出色的外表很适合我这次摄影专辑的主题,不知你肯不肯当我的模特儿?酬劳绝不是问题。”
我说:“对不起,我想你找错对象了。这种工作我恐怕无法胜任。”
他说:“放心吧!你只要站在哪里什么都不用做。”修长的手指随意地指了指不远处的一棵枫树。
我说:“我没兴趣站在那里当傻瓜。” 转身想走却被他拉住不放。
他说:“那你就随便走走或是做在那张凳子上闭目养神也行。帮我个忙!我好不容易才找到你。”焦急的神情溢于言表。淡金色的阳光下,他那头染成紫红色的头发出奇的夺目,衬上他突出的五官和蜜色的肌肤,使他看起来有点不羁,充满野 Xi_ng 。瞬间,他竟然和另一个影子重叠,一个也喜欢染紫红色头发的影子。
于是,我说:“好吧!”
就这样,我莫名其妙地和他在同一街上度过了一个愉快的下午。
分手的时候,我心里虽然有点不舍,但还是没有给他留下任何联络的方法。
该散的时候就该散,不该拖泥带水。这个男人对我来说很危险。
那时,我并没想到我还会遇见他,而且还遇到三次那么多。第三次相遇的时候,我就知道我和不是特别有缘,那他就是世上最好的跟屁虫。他说既然都是随 Xi_ng ,不如跟他一起到新加坡,旅程中有个伴也会比较写意。他深邃漆黑的眼眸里的情 Y_u 赤 L_uo 而直接,我和少风在一起那么多年,又岂会不明白他的意图。只是,他的方式比少风含蓄得多。
我知道,要忘记少风,就得过得了这一关。只有过少风一个情人对我并没有好处。既然是我独自筑起的感情,就得由我一个人亲手结束。所以,我答应了他。
六个小时的飞机都我而言还是非常吃力的。我几乎一上飞机就开始呕吐,若不是季厚风细心的照顾我,恐怕我就这样死在飞机上了。究竟要等到何年何月,我的身体才能完全恢复呢?
抵达新加坡时,我还需要季厚风的搀扶才能走下飞机。到了酒店,我坚持自己一间房。他没有勉强也没有不悦,只说这样很难照顾我这个病人。我笑而不语,就是不肯给他一个像样的理由。我知道这样的安排对他对我都不方便,但我已经学会了矜持。有些事情终究不适合答应得太爽快,就算我们都不认真。
他说他想捕捉这个城市热闹中的那份寂寞,所以拉着我在这个小岛上乱走,到处摄取灵感和角度,有时为了一个镜头或一点灯光就耗了大半天的时间。我不愿意和他在狠毒的烈日下罚站,所以每次他工作时我就会到最靠近的餐厅或咖啡座叫杯冰凉的柠檬茶等他。
他比我想象中的含蓄,也比较有耐心。到新加坡已经五天,他即没什么小动作,也没有明确的表示或暗示,但这并不代表他不心急,只是他比少风还懂得用手腕。我知道他在等,等我耐不住,自动对他投怀送抱。可惜,我并不如他想像中的单纯,所以他永远不可能得逞。曾经做错过的事,我不会重蹈覆辙。
“我们到这家pub玩玩,怎么样?”季厚风取完景后,愉快地拿出一张传单对我说。也许是他的眼神,也许是他说话的语气,我马上知道他已经不打算再继续我们无聊的小游戏。在某种程度上,他很象少风了……
“好!” 我没有丝毫犹豫。既己决定了,又何必迟疑?
第21节(1/2),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